2005年9月2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先被别人打 后去打伤人
傅一鸣 翁云标

  衢州衢江区廿里镇某村的杨某,在被人打后却把对方打成轻伤。日前,衢江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杨某依法予以取保候审。7月24日,杨某因田水纠纷被柴某殴打,可杨某没有找村里解决,却于当晚去柴某家论理,要求柴某赔偿医药费。结果再次发生争吵,一怒之下,杨某用手电筒将柴某的左眼打伤,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。